2017「臺藝新策」— 新銳策展案徵選計畫
- 截止日期 2017/02/05截止
- 申請資格 以1980年後出生,有志於投入藝術策展之年輕新銳為對象,公開徵件並經初複審評選出創新策展案。
徵件辦法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為培育策展新銳、推促藝術發展,鼓勵年輕策展者提出具有開創性與時代性之策展計畫,透過展覽實踐,探索藝術新觀點。
(一)計畫說明:
1. 以1980年後出生,有志於投入藝術策展之年輕新銳為對象,公開徵件並經初複審評選出創新策展案。
2.獲選者由本館提供經費補助,依本館所安排之展出時程與展場空間執行策展計畫。
(二)申請資格:
1. 提案之策展人,需為1980年(含)後出生,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2. 參展藝術家則無年齡或國籍限制。
(三)收件日期:
2017年1月16日至2月5日截止。
(四)提案內容:
1. 展出形式、內容與主題不拘(學術研究性質之展覽亦可),以具有創新特色與時代性之策展提案為優先考量。
2. 恕不接受學生畢業展、學期或學年成果發表等展覽內容之申請。
(五)申請程序:
1. 請填寫「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2017臺藝新策』提案計畫書」,資料不齊備者,視同資格不符。
2. 申請資料(如附件)均需以pdf格式之電子檔送件,寄至以下信箱:luo18617@ntua.edu.tw
3. 電子郵件「主旨」請寫「『2017臺藝新策』計畫書─OOO」(OOO請填計畫名稱)。
4.申請所需之資料與表格,請見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有章藝術博物館官網:http://museum.ntua.edu.tw/menu/Main.action
(六)評選:
1. 評選結果於2月底公佈於本館網頁,預計正取2案、備取2案。
2. 由本館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組織「評選委員會」。
初選:由委員根據書面資料進行評選,於本館官網公佈通過初選之名單。
複選:進入複選之提案人親自到場針對策展計畫提報說明,並由評選委員進行現場提問。複選面談之日期、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未能到場者視同放棄資格。
3. 評選標準:
(1) 策展提案主題內涵之創新性與時代性。
(2) 策展論述與展出內容之連結與呼應。
(3) 展覽執行與實務規劃之可行性與適切性。
(七)補助:
1. 本館將提供正取者每案各新臺幣3萬元之策展費,並補助展務執行經費,包含展出費、材料費、保險、作品運輸等項目之費用。每案最高補助額度為新臺幣25萬元整(內含策展費3萬元)。
2. 專輯出版、文宣、開幕與相關座談活動、展場維護人力等項目之經費與執行,由本館負責另行規劃。獲選之策展計畫及
其相關內容,需無償授權本館用以作為宣傳、教育推廣、展覽圖錄文集印製等非營利目的之使用。
3. 通過評選後,獲選者須與本館完成展覽合約簽署,依公部門既定之行政程序執行計畫。相關權利與義務,悉依合約規範。
4. 獲選者若因故無法如期執行策展計畫,策展人應於接獲正取通知後5日內知會本館,並遞交權益放棄聲明書。
(八)展覽時間:
2017年5月1日至2017年6月25日
聯絡方式: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有章藝術博物館/ 教育推廣組 羅組長/ 電話:02-2272-2181 #2455/ Email:luo18617@ntua.edu.tw
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59號
主辦/協辦
-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 有章藝術博物館
發佈日期
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