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聚-視覺藝術聯盟2012藝術家博覽會》
- 展期 2012/09/28 - 2012/10/07
- 城市 臺中
- 展場 臺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
策展人/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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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明君 Ming-Jiun Tsai
展覽簡介
一個立基於「藝術家博覽會 Artist Fair」中的「策劃性展覽 curatorial art exhibition」。
參展藝術家/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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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皓然
- 劉耀中
- 謝奉珍
- 顧上翎
展場照片
策展論述
文∕蔡明君
「每個展覽都是一個被許多其它值得被探索的可能性所包圍的可能。」-馬賽爾‧布達埃爾
藝術品聚集與展示有許多不同的形態,如展覽 (exhibition)、博覽會 (exposition)、展覽會 (fair) 等。這些名詞有其不完全等同卻差異不大的名詞解釋,然而作為展覽形式而言,它們在發展上卻有著相當不同的歷史背景及關係。18世紀的巴黎開始舉辦公開「藝術展」(Salon de Paris),展出作品的挑選以及大眾的反應逐漸影響藝術家的聲名與作品價值。到19世紀中,為圖平反自己的作品未入選,藝術家開始自行策劃並舉辦展覽(1863年《落選展 Salon des Refusés》),開啟了大眾觀賞所謂非官方選擇的藝術作品的機會,也開始了策劃性展覽的發展。「博覽會」則是19世紀中各國為展現工業科學等各方面發展而成立的大型展示會(1851年《萬國工業博覽會 The Great Exhibition》),至今除了由國家向國際展覽局 (BIE) 所提出申辦的世界博覽會(如,中國2010年上海世界博覽會 Expo 2010 in Shanghai)之外,也有為了展示單一主題發展的博覽會(如,2010年《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 2010 Flora Expo》)。另一方面,1967年在德國科隆舉辦的《科隆藝術博覽會 Kölner Kunstmarkt(現為Art Cologne)》是第一個為推展藝術品交易、由商業畫廊發起的「藝術展覽會」。現今許多城市皆以舉辦藝術展覽會來促進藝術、經濟、觀光、文化上等交流,而其中從1970年開始每年六月在瑞士巴塞爾舉辦的《巴塞爾藝術博覽會 Art Basel》,在當今藝術界的重要性幾乎與每兩年舉辦一次的《威尼斯雙年展 Venice Biennale》齊名。
由歷史發展看來,這三個展覽形態的不同之處在於其目的性:「展覽」是為展示作品,「博覽會」是為展示發展,「展覽會」是為交易。在今天,藝術博覽會作為一個展覽形式對於藝術人士甚至大眾皆已不再陌生,在臺灣我們統稱藝術「博覽會」,英文裡則是「exposition」或「fair」各有人使用,或是直接以「Art」命名。無論是展覽、博覽會或展覽會,他們皆有相同之處:做為群聚藝術品、藝術家、藝術從業人士以及觀眾的場合。然而,由於其目的性不同,其聚集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博覽會 (exposition/ fair)」由主辦單位先募集畫廊與作品,再由此吸引收藏家、評論者、策展人、觀眾以及藝術家;而「展覽 (exhibition)」先聚集藝術家、作品和策展人(或順序顛倒),再吸引觀眾、評論者、其他藝術家、畫廊、收藏家等。
回到《群聚∣A Gathering》這個展覽:一個立基於「藝術家博覽會 Artist Fair」中的「策劃性展覽 curatorial art exhibition」。由於有了上列對於「博覽會」以及「展覽」兩個展覽形態在目的性及其操作手法差異性的概念,讓人不得不去思考這個「藝術家博覽會」的定位;以及,在藝術家博覽會中呈現一個「策劃性展覽」的特殊性。
「藝術家博覽會」 與「藝術博覽會 art fair」的最大差別是:在這樣一個大型的聯合展示裡,沒有畫廊這個商業角色的中介,藝術家也不是因任何主題被邀請參與,而是自行報名並展售作品,並有一個與觀眾甚至是藏家面對面的機會。因此這個帶有大型團體展特質的博覽會,其實試圖製造一個藝術家以及藝術作品直接與觀眾以及市場接觸的平臺。若如葛羅伊斯 (Boris Groys) 在〈Art Power〉裡提到「大眾較享受藝術市場而非博物館。因為策展人像是一個站在藝術品與觀眾之間的人,以不著痕跡的方式操控觀眾的觀點以試圖讓他們失去自己的判斷能力。」所說,那麼,這個以藝術家為主角的博覽會、一個讓大眾享受與作品或藝術家直接對話的場合,為什麼需要一個策展人在當中執行一個「策劃性展覽」?這個透過策展人去規劃的「展覽」,究竟可以提出什麼形式與方向,讓它的存在、操作方式以及樣貌不顯得突兀並能與博覽會這個場域互動、對話?
因此《群聚∣A Gathering》由一個簡單的想像出發–以「博覽會中的博覽會」作為展覽的框架。在製作展覽的討論過程中,策展人以及藝術家做不同角色扮演:策展人作為這個「博覽會中的博覽會」的規劃單位,必須決定名單以及展間分配;而藝術家作為參與的畫廊單位,必須提出在各自獨立展間內的展出計畫以行銷藝術家的個人作品。如斯托 (Robert Storr) 所說「若藝術真的是重要的,那麼它一定有許多不同的面向並能產生許多不同的想法。這些想法與效應經由看展的人數、展示的次數、展出的不同情況、被觀看的不同角度以及檢視的方法等等而將其意義加乘至無限大。一個做展覽的人 (exhibition maker) 的貢獻是促進這個意義擴充的可能性,而非去控制它。」因而這個身處於博覽會中的展覽,也許是作為讓藝術家充分表現,讓藝術作品可產生的各種關係及討論可能性擴大的最佳場合。
作為一個主題性的策劃展,《群聚∣A Gathering》選擇一個低限的策展手法,一方面試圖與其所在的場域「博覽會」產生關係(甚至是融為一體),另一方面藉由這個手法去討論博覽會作為展覽形態與藝術家以及策展人之間的關係。試想:對於博覽會、藝術家、策展人和觀眾,這個主題性展覽帶來了什麼思考?受邀的四位藝術家和其他參與博覽會的藝術家的差異為何?受邀參展的四位藝術家是否會提出與他們在其他展覽場合中所規劃的個展計畫有所不同?觀眾對於這個展覽是否會有不同的期待或困惑?而若忽略這篇展覽論述,帶有博覽會樣貌的展覽,能否構築出自成為一個展覽的樣子,或者會隱身於整個博覽會裡頭?期許:一個展覽亦可能群聚各種關於「展覽」的討論以及意義的擴充。